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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莎其实很无奈,斯琴格日乐其实很厉害



图片:

金莎和斯琴格日乐的官司暂时告一段落了,一审判决金莎败诉,赔偿1万元,删除博客,并且公开道歉,金莎当场表示不服,要求上诉,从我学法律的角度来讲,上诉的结果差不多,总之这件事情,金莎很无奈,完完全全做了一件挖个坑,让自己跳进去的事情。

  事件回顾,貌似是好几个月前,做完一档节目,两个女人一起乘车,金莎被歌迷叫住签字,斯琴格日乐表示不满,让其赶紧上车,金莎很生气,发表了三篇博文,大骂斯琴格日乐为泼妇,接下来的日子,斯琴格日乐没有太多的回应,只是后来一纸诉状将金莎告上法庭,说金莎侮辱她,毁坏名声,要求赔偿30万。

  从这个事情中,我们看到了一个歌坛新人和歌坛老人的不同处理方式,不得不说,斯琴格日乐更高一筹,人也不管你说的是不是真相,反正你在博客骂我了,那么好,我告你毁坏名誉,告你没商量,从法律的角度看,金莎方缺乏实打实的证据,口说无凭,即便是事实,但因为“泼妇”等侮辱性的词汇,不得不把自己推向了一个“无理”的深渊。

  从我个人角度理解,金莎不会无缘无故出口骂人,一个公众人物,在博客骂人也是需要几分勇气的,毕竟还要在圈子里混,我估摸着金莎和韩寒比较熟,金莎也说过,比较欣赏韩寒的文字,因此,终于找到一个机会,自己很气愤,于是半调不侃地在博客里对斯琴格日乐进行了攻击,却不知,韩寒从来都是绵里藏针,骂人于无形之中,你说他侮辱人,绝对看不出来,但通篇看下来,却是入情入理,又把他要鄙视的人说了个够,功力非常深厚,但金莎功力尚浅,一不小心,就把一些不雅的词汇脱口而出,还让人去看心理医生,我上面说了,即便金莎说的是事实,但是人生攻击就给了人家一个把柄,聪明的人就不会过多回应,直接上了法院,这下,金莎完完全全傻了,自以为法庭上也可以说说当时的真相,但是法律讲证据,没有证据一点用也没有,而且,唯一的众人皆知的一个事实是,斯琴格日乐的名誉的的确确遭到了损坏,如果说,能把当时的场景视频重现,也许会好一点,但金莎拿不出来,唯一可以拿出的就是当时一个歌迷的口述,这个证明力恰恰又是最弱的,看看双方的辩护吧。

  “金莎的代理人辩称,博文陈述的当晚事件真实客观,不应构成侵权,还当庭播放了“莎拉”(金莎的Fans)对当时情景的陈述。对于博文中的攻击性语言,代理人解释称南北方对某些中性词理解不同,导致原被告双方在理解博文中的涉案词语产生了分歧,这不应该算是侵权。

  斯琴格日乐的代理人对此反击,“我查了新华词典,全都是侮辱词。”并认为金莎发表博文意在炒作自己。”

  事实也许是事实,但侮辱的确是侮辱,没有办法,金莎这次就自认倒霉吧,我估计99%二审也会败诉,姜还是老的辣,一点办法也没有,只劝金莎保护好自己,不要让人家抓住把柄,毕竟,侮辱人还是不对的,到最后,伤害的还是自己。

  你看人斯琴格日乐多厉害,人公司说:“斯琴格日乐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未过问这件事了,目前她正在忙于赈灾和奥运的演出。”一句话,在赈灾,在为奥运,用高尚的帽子把小金莎有给呛了回去。

  这就是娱乐圈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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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楼 主] | Posted: 2008-06-20 09:49 顶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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